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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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在金花校区联合办公的通知

2013/09/03            

校属各单位、广大师生:

为方便广大师生办理有关业务,经学校研究决定从即日起恢复相关部门在金花校区联合办公,相关部门安排专人在金花校区处理相关事务,具体通知如下:

一、办公部门

党政办、人事处、组织部、科技处、发展规划处、国资处、审计处、实验室管理处、国际交流处等部门。

二、办公时间

每周周三、周五下午14:30--18:30(十一国庆假期后为14:00--18:00)

三、办公地点

党政办公室在金花校区主楼二层2015室办公;组织部在主楼一层1024室办公;国际合作交流处在主楼一层1025室办公;国资处在主楼一层1035室办公;其余部门联合办公地点在金花校区主楼二层2019室(原第二会议室)。

三、工作要求

1.各参与集中办公的部门从9月4日(周三)下午开始运行,来回可乘校车。各部门要科学合理安排工作和人员,做好印章管理等事务,确保本部门两校区工作有序运行;

2.各参与集中办公部门要严格遵守两校区工作时间,为师生提供便捷服务,并于9月3日前将在金花校区参与集中办公人员的名单报送组织部和人事处备案,人员如有变动需及时更新备案。

党政办公室

2013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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