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6—2017学年“桑麻”奖学金和“纺织之光”奖学金评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评选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按照评审要求认真评选。
一、评选条件
1、凡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全日制员工,学习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未拖欠学校学费,符合相关专项奖学金评选条件者,均有资格参评。
2、“桑麻”奖学金设立在与纺织相关的专业:纺织工程专业、轻化专业、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自动化专业、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艺术设计专业、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染整技术专业、服装艺术设计专业的有学校正式学籍的本科生、研究生、高职生。获得者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热爱祖国,关心集体,尊敬师长,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②品行优良,热爱纺织事业,热爱专业;
③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优良;
④获一等奖除符合以上条件外,须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员工”、“优秀员工干部”或“优秀团员”等称号;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上学期诚信评价等级为3A(含3A)以上;
⑤获特等奖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在省部级及以上学术竞赛中获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优秀员工”、“优秀员工干部”、“优秀员工标兵”等荣誉称号;其它方面有特殊贡献的;
⑥凡家庭困难的员工,符合以上条件者,予以优先考虑。员工可以连年获奖。
3、“纺织之光”奖学金评选项目仅限于纺织、服装、染整、纤维材料、纺织机械等相关专业或领域。获得者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②热爱纺织事业,积极要求进步,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品行优良;
③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
④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开拓和创新精神。
4、上述两项专项奖学金发放时间按基金会到账时间确定。
二、分配名额
1、bv伟德国际1946桑麻基金会奖学金获奖员工数额依当年奖金数额研究确定。奖学金设特等、一等、二等、三等4个等级,奖金分别为10000元/年·生,4000元/年·生,3000元/年·生,2000元/年·生,共评审45名获奖者,各等级获奖员工数分别为2名、6名、12名、25名,请纺织与材料学院、伟德bv1946、电子信息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艺术工程学院将符合特等奖条件的员工于9月7日上午10:00前上报1名,学校将根据条件评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如特等奖空缺,学校将适当增加获奖人数。三、分配金额
2、“纺织之光”奖学金共评选15名,金额为:8000元/年·生。
四、上报时间
各学院请于9月10日上午10:00前将桑麻奖学金、纺织之光奖学金员工情况汇总表(一式一份并电子版)、评审表、桑麻特等奖学金推荐人事迹材料纸质版,上报员工工作部(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工作要求
1、奖学金申报人选,应由班团组织民主推荐,提出初步名单,报各学院审核;学院须将审核后的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后,再组织员工填写相应表格。
2、各学院请按样表详细填写。表中所填内容必须用全称,不能用简称,字体、大小等要严格按照样表进行填写,保证填写的格式统一,表格中的填写说明请在打印时删除。
3、各学院要加大评选的宣传力度,在员工中形成一种激励与竞争的学习机制。
4、各学院要严格遵循评选条件,在评选过程中杜绝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凡有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各学院要加强员工诚信教育,杜绝奖学金申报人选存在拖欠学校学费的现象。
附件1:桑麻基金会奖学金《评审表》
附件2:bv伟德国际19462016—2017学年桑麻奖学金获奖员工情况汇总表
附件3:纺织之光科技教育基金奖学金《评审表》
附件4:2016—2017学年纺织之光科技教育基金奖学金评审汇总表
员工工作部(处)
二〇一七年九月四日